中國海外投資須顧環境、社會及政治責任
中國企業在海外投資日漸增加,有逐漸取代發達國家的趨勢。正當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輸出資本主義,基建投資為當地人帶來更多的不公平、貧富差距日漸擴大、環境資源消耗,中國的崛起是否繼承這種模式?而中國在環境和人權欠缺世界認可的標準,更讓民間團體擔心中國企業的投資會為當地人帶來更大的苦難。因此,每當中國企業涉及海外的巨大、具爭議性的投資項目,都會引來國際輿論的關注。
這個星期,媒體分別報導了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在西非國家加納修建的布維(Bui)水電站進行了大江截流,而同時中國核工業第二二建設公司在東帝汶修建的重燃油(Heavy Fuel Oil)電站卻遇到當地反對黨的司法阻撓。
加納布維水電站
布維水電站位於加納的黑沃爾特河流域,也屬於布維國家公園範圍。因此,世界雨林運動組織擔心布維水電站會淹沒稀有黑犀牛及當地野生魚類、鳥類和蝴蝶的棲息地,而且數以千計的當地人也要被迫遷移。
事實上,1965年,80,000名當地農民已經由於修建另一個水電站-阿科桑布水電站而被迫遷徙,導致嚴重的疫症爆發,包括瘧疾及其他水生疾病,後來,在1978及1981年,由於修建Kpong水電站而遷移6,000人,導至移民爆發衝突。
英國亞伯丁(Aberdeen)大學的生物學家Daniel Bennett指出布維國家公園是沃爾特河流域最後一片未受干擾的生態系統,一旦修建大壩,當地的稀有植物便會消失,犀牛賴以維生的生態環境受破壞。他也指出承建商所進行的環境影響評價卻對這個問題的後果視而不見。
東帝汶的重燃油電站
另一方面,東帝汶的重燃油電站也引起了審批撥款程序的爭議。據東帝汶民間組織『走在一起』(La’o Hamutuk)的發言人Staveren指出,一個基建項目從規劃、投標到環評等程序,通常需要一年時間。可是,由中國核工業第二二建設公司成功投得的兩個重燃油電站項目所只花了三個月時間,而投標書卻只有五頁。他們質疑東帝汶政府為中國企業開了方便之門,違反既定的審批程序。
此外,東帝汶政府為了成功讓中國企業投得項目,儘管在八月份提出財政預算案時,3.9億美元電廠項目的額外撥款被國會否決,政府卻繞過國會耳目取得有關撥款。Staveren指責政府違憲。
重燃油發電技術由於產生高濃度的硫化物和煙霧,不符合當今的環保標準,故在八十年代逐漸被發達國家淘汰。可是,東帝汶政府竟然把人家唾棄的技術拿為己用,逆當今對抗全球暖化的大趨勢。東帝汶的反對黨於是向上訴法院提出反對,而法院也裁定電廠項目預算違憲。
東帝汶政府向來被外界視為親華。早在七十年代,中國已與當時的東帝汶獨立運動來往頻繁。不少分析認為,出於戰略考慮,中國與東帝汶友好,可以制衡澳洲在區內的影響力,有利中國企業的石油和天然氣勘探。
國際危機組織的東南亞項目主管John Virgoe認為,中國援助東帝汶是一件好事,但是,與其援建污染的能源項目,倒不如花錢資助扶貧和清潔能源項目。他認為中國在援助發展中國家的事情上,仍處於學習階段。
他所言甚是。事實上,發達國家援助發展中國家引發爭議,屢見不鮮。究其原因,是發達國家政府不斷輸出技術,而沒有照顧發展中國家的真正需要,忽略對當地社會和環境的影響,更遑論破壞當地政府的管治,成為政治紛亂的禍首。
中國是否能從發達國家過往的經驗學習,尊重當地人的權益,改善項目管理和審批程序,對相關政治問題加強敏感度,仍然有待我們繼續關注。
參考文章:
1. “East Timor kills Chinese power deal”, Asia Times Online.
2. “Environmental concerns as Ghana’s Bui Dam starts construction”, KHL Grou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