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利威工会被打压事件的意义

2008年 8月 18日
作者: 全球化監察

仲夏

近年来,中华全总开始改变过去的消极态度,首先积极推动在外资企业建立工会。但是这些由上而下催建出来的基层工会,相当程度不过是面子工程和数字工程,很难会有真正的群众力量和抗争性;而且全总也不愿意它们具有这些条件,所以这样的基层工很难会真正站在工人立场上去维权。不过,如果有工人依靠自己力量去自发组成基层工会,同时又争取全总的承认,这又如何呢?我们这里就有一个案例,那就是澳利威工会两年维权的英雄史与辛酸史。
澳利威工会之所以值得注意,因为它不仅是工人自发的、由下而上组织的基层工会,而且是通过罢工行动建立起来的。不管它有什么不足,单是这点就使它不同凡响。即使它有时在称赞全总和党中央时说了过头话,但这基本上并没有使它放弃发动群众的路线。在中国这样高度官僚化的国家,在官方非常仇视一切群众性组织,而普通群众即使有意维权但是却很缺乏组织意识的时候,澳利威工人却能够自己组织起来,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维权,这的确是一个进步。

反过来,澳工会的被打压也可算是对全总的“新方针” 的莫大讽刺。一个一度获得全总背后支持的合法工会,最后还是被一间小小的外资企业打得七零八落,工人被大批解雇,反映全总在保护基层工会方面的无所作为。福山劳动局官员一句“全总懂什么!” ,似乎也反映全总在有实权的官员眼中,只是一头无牙老虎。不过,全总有一亿九千万会员,它的主席同时也是政治局委员,法律也赋予它不少保护劳动者的权力,只要它对于保卫劳权认真起来,其实要降服小小的澳利威还是绰绰有余的。如果实况不是这个样子,恐怕也只是“是不为也,非不能也” ,说到底就是阶级立场问题,即表面上是支持工人,实际上却不是。

不过,全总在澳利威事件中的角色确实值得留意。在促成澳利威工会成立一事上,中华全总无疑较为积极,这是过去少有的。这个不难解释。近几年中国的阶级矛盾深化、“维权”运动高涨,以致政府也觉得需要多少调整一下过去太赤裸的、官商联手压迫工人的做法。全总则试图配合政府,在督促外资接受成立工会、提高工会组建率方面高调运作(至于所成立的基层工会是否有代表性,则另作别论) 。这或许可以解释全总在事件初期一度比较支持澳利威工会的成立。但是当工人在2006年10月第一次发起罢工时,全总就通过渠道对罢工表示异议。到后来,一方面资方顽强反攻澳工会,另一方面地方工会处处偏袒资方。在这个关键时刻,全总的支持反而无疾而终了。到后来,即2008年2月,它只是在网站上转载有关澳利威工会被打压的报导而已。值得注意的是,它转载的时候,把烟台市福山区工会批评澳工会的部分删掉了。这是否表示它想跟福山区工会保持距离,就不得而知。相比之下,远在万里之外的丹麦工人联合会都愿意为澳工会出头,就更显得全总未免差劲了。

福山区总工会更只是把组建工会当作自己的招牌或政绩,对工人权益毫不关心。如果当初不是全总表示对澳利威工人的同情,恐怕福山区总工会不会承认澳工会。事实上,一旦澳工会多少显出自主性的时候,福山区工会就对它表示深刻敌意了,后来还日益明目张胆地帮助资方打压工人。当初是它向澳工会施压要它结束罢工,走劳动仲裁,可是,当资方不管是劳动仲裁还是法院判决都置诸不理的时候,它却撒手不管,反而对继续维权的澳工会成员冷嘲热讽,甚至大发脾气。2008年1月,资方企图夺取澳工会的领导权的时候,张军撰写了《告广大工友书》,向工人散发,这在福山区总工会眼中也成为罪证,在传媒上指责澳工会“经常说一些没用的话,非常不利于我们的调解和开展工作” ,又批评它“作为一个基层工会,领导层还有不成熟的地方。”[1]澳工会控诉道:“福山区总工会从我工会成立至今,不但不给我工会以正确的指导和帮助,反而,却一直向我工会灌输错误的思想,并欲消极的引导我工会走向堕落之路。……在我工会成立之初,福山区总工会就一直告诫我工会,不要与公司‘对抗’。否则公司就会调动我工会主席和其他工会干部的工作岗位,比如让我工会主席去打扫厕所、满园子去拔草等等,这样我工会主席自身难保、威风扫地,还如何去给工人维权?”最后,福山区总工会还有一条对付不听话的基层工会的武器:截留澳利威上缴的、属于澳工会的会费。按照工会法及其他规定,如果企业有工会,会费要由公司按照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交给全总,再由全总反还给基层工会。结果是没有经费的澳工会,就是连文娱康乐活动也不容易有钱举行,遑论费心费力的、旷日持久的维权行动了。[2]

全总一直鼓励澳工会纯粹采取法律途径去维权,即使一度默许澳工会罢工,但是很快也改变态度。至于福山区总工会则更鲜明反对它罢工。然而,烟台澳利威公司先后被劳动局、福山区人民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其开除工人代表为非法、公司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又被劳动局判定其开除姜仟秋为打击报复工会,可是公司照样置诸不理,而当地执法部门也听之任之。而且,等到走完所有法律程序,工人赢了官司的时候,原来的劳动合同已经过期了,资方又有借口来继续依法玩弄工人了,而工人却已经没有多少资源可以依法维权了。这个结局简直是对全总的指导方针 — “坚持依法争取权益,坚持到底,一定胜利”— 的讽刺。另一方面,也正是漫长的官司给予资方充分时间去一步步收拾工会。这些经验说明,全总和地区工会所教导的方法,有效性成疑。工人要维权,官司可以打,但是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打官司上面。

至于澳工会,从它公布的资料和文章来看,工会代表、成员和顾问表现出少有的顽强和对维护工人权益的忠心不二。资方曾经以3万元人民币利诱工会代理主席姜仟秋离开工会,福山总工会也怂恿她接受,甚至力言资方此举合法合理,但被她严词拒绝。其次,他们为了维权和为了保护工会,两次发起罢工。在大陆这个严厉对付工人行动的地方,这是值得敬佩的。要知道,他们要顶住官商两大阵营的共同压力,力量悬殊得简直无法形容。

其次,他们也很着重以称赞党中央和全总来保护自己。例如张军说:“我工会依然坚持奉行依靠党、政府和法律来解决问题的方针,坚定不移的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给我工会的指导方针!”。大概因为这些话,令全总比较安心,在开头觉得无妨默许澳工人用实际行动来建立工会。这是这种策略的好处。然而,这个好处并不长命。而且,借助全总的权威总是要付出代价的,那就是在第一次罢工,当全总要澳工会停止行动、实行仲裁的时候,以及福山区总工会要6名工人代表退出工会委员会的选举时,澳工会的核心就感到难以拒绝了。回头看,当初这些让步是否做得太多太早呢?这是值得研究的。而这个退让有可能影响到澳工会在一般工人中的威望:如果你们要依靠全总的神主牌才能维权,那我们究竟是信任你们还是全总呢?这也可能解释了为什么澳工会似乎没有在群众中生根。这种状况也不能不使人思考,在活动分子还没形成坚强核心和在群众扎根之前,过早成立基层工会是否一个合适的策略。当然,现有的公开资料太少,对此不能太早下判断。何况,凡是实际抗争,往往都要「先投入战斗,然后再看分晓」(拿破仑语) ,不可能一切都在领导者的计划与把握中。关于经验总结,将来可以更深入进行。最后,须知道,澳利威工会维权事件,不管它多么有意义,但毕竟只是一起经济抗争,不适宜把它无限拔高,或者反过来,用很高的政治标准来衡量它,更不适宜用空洞的说教来代替具体分析。

不管怎样,两年多的维权经历也让张军不禁感叹:表面上澳工会是同资方较量,实际上也是同地方政府部门和区总工会较量。在资方和当地政府夹击下,再加上地方工会背后放冷箭,澳工会处处挨打几乎是无可避免的。但澳工会的核心在这个艰难环境中依然坚持下去,而且同资方的较量也是互有胜负,这本身已经是难能可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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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齐鲁晚报,2008年2月19日。
[2] 英国的工会会费的管理基本上也是这样。美国则不同,例如汽车工人联合会,会费是由公司过帐给基层工会,再由后者上缴五成给工会总部。不管是哪一种制度,由于英美工会毕竟多少要实行自由选举,而公民又享有组织工会自由,不高兴的话可以随时离开旧工会、建立新工会,所以,这些工会虽然难以有充分民主,但是工会会员还是多少对于工会领导时而直接时而间接的、局部的监督或者牵制,因此会费管理制度即使不是最切合基层会员的利益,也不致于达到完全由上层领导垄断一切资源的地步。由于中国工会不过是一党专政的工具,如果在会费制度上也采取现在那种由上层领导垄断收集与拨付的方式,那么基层工会要有自主性真是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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