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全国总工会等开始密切关注烟台澳利威工会的状况
(转载自烟台澳利威工会博客)
烟台澳利威工会08年6月23日告广大工友书
丹麦全国总工会、丹麦澳利威公司工会支会开始高度关注烟台澳利威工会被打压事件,约见大老板(澳利威先生)了解情况,我工会先把其中部分内容向广大会员和工友做一简单介绍。澳利威(烟台)电子有限公司工会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工会)顶着重重压力和阻力,依法坚持给工人维权的英勇事迹,在互联网上广为传颂!我工会的光辉事迹 被丹麦国家的劳动者从网络上所知晓,并通知了当地总工会和丹麦全国总工会,丹麦全国总工会在得知我工会的事迹后,立即通知了澳利威公司在丹麦国总部的工会 支会。
澳利威公司丹麦总部工会支会在知道我工会的情况后, 在第一时间找到了澳利威先生(烟台澳利威公司的老板)求证,得到了澳利威先生直接承认。在求证过程中,丹麦总部工会支会还从澳利威先生那里了解到烟台澳利 威公司正在准备逐步裁员,现在我工会立即紧急通知广大工友立即找管理层核实情况。我工会现在把08年5月19日丹麦澳利威公司总部工会支会与澳利威先生的 谈话内容简单概括如下:
丹麦澳利威工会支部会员与澳利威先生的谈话:
2008年5月19日:在这次会议上,我们向澳利威先生陈述我们所知道的、有关他在中国大陆山东省烟台的公司开除工会会员的情况。
澳利威先生说,烟台那个公司是一间香港公司拥有,而他有股份。
就 我们所讲叙所知道的情况:57名女工被开除、公司压制工会、工人去看医生也受到警告、公司没有提供雇佣合约(在当时)。:澳利威先生没有反驳我们,只是说 介入事件是无用的。他们尝试(向公司?)指出过事情,然后很快就得到解决,可是,当他们一离开,事情又回到原状。公司知道情况,也知道(中国)传媒报道 过。那个工厂有过250雇员,现在只有80-100个,并且在以后还会稍微减少。他们只把工厂保留作为生产的“示范”,而实际上会以外包的方式来发展产 品,不在以自己生产为主。
澳利威先生说,那边(中国烟台) 的情况是令人沮丧的,在中国管理一间工厂简直是没有希望的。目前,烟台厂的经理是一个叫法兰斯多香港人。有一次他得从公司逃跑,因为有7个黑帮分子操纵了 工厂一些业务。他们感到难以在工厂进行改革。他知道工厂里成立了工会。他会尝试转达我们的观点,可是相信不会有用。从6月1日开始,会有一个马来西亚人做 新的经理。或许他能够带来改革。:看来,澳利威先生是诚恳的。我们的电话对话是一次(好的)交谈。我们同意继续保持双方联系。我们表示会留意事情是否有进 展,如果没有,我们就会把事件公之于世。到时他就需要自己做出解释。从整个对话看来,他不认为我们跟那边的工人接触是什么犯罪行为。但他相信那个工厂有个 核心,后者已经按照自己利益控制了工厂,而他很难从丹麦这边改变事情。现在丹麦全国总工会也密切关注我工会事态的发展。我工会将逐步公开其中详细内容。
烟台澳利威工会针对澳利威公司老板言论的异议
08年5月19日,丹麦澳利威总公司的工会支部会员约谈澳利威先生(澳利威公司的老板)。烟台澳利威工会(以下简称我工会)针对澳利威先生的谈话内容,在下面予以驳斥并阐述自己的观点。
一、澳利威先生说烟台澳利威公司是一间香港公司拥有,而他拥有股份。对这个观点,我工会经过调查了解到:烟台澳利威公司是“香港澳利威亚洲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所拥有。而“香港澳利威亚洲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就是澳利威先生本人。
二、 澳利威先生说,“那个工厂有过250雇员,现在只有80-100个,并且在以后还会稍微减少。他们只把工厂保留作为生产的“示范”,而实际上会以外包的方 式来发展产品,不在以自己生产为主。”通过这句话,看以看出,烟台澳利威公司可能今后还要继续裁员,因此我工会希望公司在职员工密切关注公司的动向,并找 管理层理论。
三,澳利威先生把烟台澳利威公司打压我工会说 成与己无关,只是“中国人”的问题,对此,我工会反驳如下,第一,澳利威先生做为烟台澳利威公司的大老板负有道义责任。第二,不管澳利威先生与属下子公司 的管理层关系怎样,总之,澳利威先生委任子公司的目的就是要后者帮助自己节省成本,为他赚钱;所以这些管理人员对工人的超级剥削、对工会的打压,客观上都 在完成澳利威先生指定的任务,都是在干有利于澳利威先生的工作。所以澳利威先生根本不可能对于子公司的不法行径置身事外。如果他内心真的不认同子公司的做 法,那么他就应该立即发表公开声明同子公司划清界限,同时立即接受我工会的要求。
四,澳利威先生说:7个黑帮分子操纵了工厂(烟台澳利威公司)一些业务。他们感到难以在工厂进行改革。对此,我工会对澳利威先生所说的这一对我国带有歧视性言论予以郑重谴责:纯属无中生有。
五、 澳利威先生最后竟然说在中国管理一间工厂简直是没有希望,那边(中国)的情况很令人沮丧的。我工会对澳利威先生的这番话实在感到匪夷所思!我们不知道丹麦 国家的劳动法对劳工的保护程度及劳动执法力度是否超过了我们中国的劳动法,我们想大家都是知道的,我工会也没有必要去了解丹麦国家劳动法的内容,我工会只 是知道我们国家也是有劳动法以及工会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我们已经是一个主权国家了,任何企业和个人在中国投资建厂都必须遵守的中国的法律!你丹麦澳利威 公司和澳利威先生也不例外!我们烟台澳利威公司的工人以及后来工人成立的工会所争取的一直是法律所赋予我们劳工最起码的权益,最起码的生存权益,难道过分 了?我亲爱的澳利威先生,在你们丹麦国您敢纵容您的企业这么做吗?敢吗?!回答我烟台澳利威工会!您在丹麦国家的企业也是这样肆意违反法律来侵害工人合法 权益的吗?您要知道,并不是我们所有的中国工人都是逆来顺受的!我们的中国,现在正是抓紧时间搞经济建设的时候,我们的祖国,为了招商引资,这些年给外商 提供了极为优越的投资环境,但仍有小部分外商还是不满足,到底如何你们才知足啊?您不会是希望我们中国的工人给您白干吧?
我 工会从成立至今,也一直小心谨慎来依法维护的都是工人的最起码的利益,更是在中国法律的框架内运做工会事务。但烟台澳利威公司却想对我工会连根铲除,铲除 不了,就企图非法窃取我工会的领导权、胁迫工人签定黄狗契约、威胁工人不得加入我工会等等令人发指的卑劣手段!在我工会顾问的播客里 http://blog.sina.com.cn/youyudzhongguoren 都有详细的视频、音频资料的介绍。:澳利威先生企图把自己置身事外,只同意“转达我们的观点”,这是不能接受的。根据企业社会责任原则,只要他确实持有那 个公司的股份,不论多少,他就要对那个公司违反劳动保护权利的事件负责。所以他需要做的不是什么“转达我们的观点”,而是正式承担应有责任,公开发表声明 并做到以下几点:
1、澳利威先生承认烟台分公司所作所为是非法,愿意立即承认我工会的合法性,并立即督促烟台澳利威公司的管理层与我工会平等谈判。
2、同意立即让被非法开除的我工会主席和为成立我工会而被非法开除的六名工人无条件复职,并向他们做出经济赔偿。
3、同意以股东身份直接要求烟台澳利威公司立即接受他的全部意见。
4、立即就烟台澳利威公司今后的发展方向(是否继续裁员),向全部员工及我工会做出广泛咨询。在未做出咨询前,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影响员工就业的措施。
澳利威(烟台)电子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公章)
工会顾问:张军
2008年6月23日
备 注:本文原件可在本博客相册中查阅。本文共四份:一份递交给我工会在公司工作的工会委员,并令其在工人中宣传以及落实相应工作;一份交我工会原副主席;一 份由我工会顾问个人存档;一份由我工会代理主席保管。同时,我工会将本文发电邮至中华全国总工会组织建设部秘书处以及向地方总工会汇报该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