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八十年代開始,科學家就聲稱遺傳基因測試可以識別基因的「缺陷」,以了解某人是否較容易患上某些疾病。科學家指約四千種疾病可以被追溯到遺傳基因的「錯誤」。隨著基因測試的發展,我們正面臨基因隔離政策的威脅。
保險公司自從九十年代初,就應用基因測試來決定申請人壽及健康保險的客戶是否屬於「高風險」個案。那些被測試有遺傳基因「錯誤」的不是被拒絕申請(例如那些被認為是更容易得到癌症及心臟病的人士),就是需要付出更多的保金。
在2001年4月,英國政府的「人類遺傳基因委員會」宣佈禁止保險公司作基因測試,禁令為期三年。這是因為保險公司的行為構成歧視及侵犯人權。經過政府的調查,某些跨國企業如英國保誠保險(Prudential)承認它們有進行基因測試,但在其他國家保險公司仍然繼續基因測試。
在僱傭方面,其實亦已存在同樣的問題。香港的僱主在聘請員工時,早已應用到基因測試。去年香港的法院裁定香港政府對三名申請政府職位的男子進行基因測試,其行為構成歧視。三名男子分別在1996至1998之間申請消防員、救護車司機及海關的工作,全部成功通過入職的考試,但是由於他們的遺傳基因資料顯示他們較易患上精神分裂症,所以其中兩人的申請被拒絕,另外一人突然被海關解僱。事件由於涉及因為遺傳基因資料而構成的歧視,遂得到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介入事件。最後,三名男子得到二百八十萬元的賠償。不過,在私營部門裡面,遺傳基因測試及建基於此的歧視仍然未被挑戰。
在不久的將來,更多的僱主會在聘請員工的時候應用基因測試,篩去那些有遺傳基因「錯誤」的申請者。如果我們任由此等行為繼續,我們將面對社會存在「遺傳基因低下階層」的危險,被邊緣而且被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