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新興的海盜,他們與以前的海盜大為不同:他們的武器不是刀劍槍械,而是尖端的科學知識和現代的知識產權制度;他們不再需要在洶湧的海洋上找尋獵物,只需安坐舒服的實驗室,以精良的儀器來作盜竊的勾當。他們有一個奇怪的名字,叫做「生物海盜」,因為他們所盜竊的是生物的知識和資源。他們是現代的生物科技公司及它們所聘請回來的科學家。
什麼是生物盜竊呢?在生物科技公司的眼中,生物的遺傳基因是寶貴的資源,因此,在過去的十多二十年,在生物科技領域內的競爭愈來愈趨向透過知識產權制度,去將豐富的動植物基因資源變成是企業的專利品。偏偏,發展中地區是生物多樣性的集中地,例如南方的雨林是全世界過半數動植物的家鄉。歐美企業在爭奪基因資源的過程中,自然不會放過發展中地區的「基因寶藏」。它們會派出專人到發展中地區進行「生物探勘」(bioprospecting),意思是觀察及搜集發展中地區的原住民及農民如何應用各種生物,然後將有潛在商業價值的生物樣本帶回發達國家的實驗室,以生物技術進行分隔活躍成份或基因序列,最後申請專利制度,將該生物的使用權據為己有。
於是,發展中國家的人民吃驚地發現,他們應用了千百年的植物,竟然一夜之間變成了某間跨國企業的專利品!對很多原住民和農民來說,這簡直是不可理解的一回事,因為在他們的文化裡,大自然的資源本來就是共同擁有的,應用生物的知識亦是集體承傳的智慧。生物盜竊不單偷走了發展中地區的生物資源,更將一套產權觀念及對知識的理解強加發展中地區的人民之上。這當中既有知識和資源的盜竊,亦有文化的破壞,當然,延續的是殖民地以來不平等的關係。
現代的「生物海盜」雖然與以前的海盜大為不同,但是有一點是十分一致的:只要那裡有半點「有利可圖」的味道,就會有他們的蹤跡,無論是亞馬遜的熱帶森林、印度的農村、還是人體的內部(?!)的,「生物海盜」又怎會放過人類遺傳基因這個巨大的金礦呢?於是,生物盜竊伸展到中國偏遠的農村,抽取村民的血液樣本,又或者是買下整個冰島居民的DNA資料?
歡迎來到二十一世紀,生物海盜橫行的年代,請小心保管你的「財物」!
墨西哥愛羅娜豆
Enola Bean
1996年11月15日,擁有一間小型種子公司的博特先生聲稱「發明」了一種「獨特而穩定的」黃豆種子,並於美國得到了該種黃豆的專利權。事實上,他所「發明」的「愛羅娜豆」黃豆是墨西哥人的傳統糧食。墨西哥政府對「愛羅娜豆」進行了DNA測試,証實博特「發明」的豆的基因排列,與原產墨西哥的Azufrado豆完全一樣。豆是墨西哥人的主要糧食,在西北部有98%的人進食Azufrado豆。
博特取得了「愛羅娜豆」黃豆的專利權,意味著除了他的公司以外,一切有關該種黃豆的買賣、貿易和使用,皆屬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在1999年底,博特先生控告兩間於美國售買墨西哥豆的公司,指他們侵犯專利權。其中一間被控的公司的負責人說:「起初,我以為是個笑話,他(博特先生)怎麼可能發明墨西哥農民經已種植千百年的豆?」而且,理論上博特的公司可以在世界貿易組織(WTO)的知識產權體系(patent
regime)之下,向世代進食Azufrado豆的貧苦農民,索取侵犯專利權的賠償。
印度楝
Neem Tree
在印度,二千多年前已經有關於印度楝(Neem tree)的記錄。印度楝有多種傳統用途,包括殺菌、除蟲和醫療等。荒謬的是,印度人的傳統知識竟然一夜之間變成是跨國企業的專利品。
十年前,美國的W.R.Grace公司聲稱它成功從印度楝的種子中提煉出一種叫做azadiractin的物質,可以有抗蟲之效,並在1992年取得專利。W.R.Grace公司指印度楝的抗蟲特性雖然早被廣泛利用,但它所開發的抗蟲劑,有效期達幾年之久,所以它的專利是合理的。但印度和國際環保團體卻反駁稱印度自1985年開始,就已經利用相似的技術提煉抗蟲劑,所以W.R.Grace的專利並不具有一項專利所必須要的「新穎性」。近二百個團體組成的聯盟對該專利提出了挑戰,最後歐洲專利局(European
Patent Office)在去年裁定W.R.Grace的專利無效,因為它缺乏新穎性。勝利雖然為反對生物盜竊的運動打了一支強心針,但西方企業仍然擁有幾十個印度楝的專利。
安徽農民的遺傳基因資料
如果有一日有醫療人員來到你家,表示可以替你做免費的身體檢查,你一定會很高興,對吧?同樣的事情發生在安徽鄉村數以萬計的貧農身上,他們高高興興地去接受「體檢」,醫療人員為他們抽血,但是這些血液最後卻落到美國的科學家手中,成為研究的材料。換了是你,你還會感到高興嗎?
自從1993年開始,美國哈佛大學的華裔科學家徐希平在安徽展開了大規模的採集血液樣本的工作,藉以研究某些疾病與遺傳基因的關係。在之後撰寫的論文中,徐表示在中國進行基因標本採集有種種的「優點」:(1)十三億人口意味著中國擁有豐富的基因資料;(2)許多偏僻地區(如安徽山區的鄉村)保留了相對的基因同質性;(3)研究成本低。還有一項重要的「優點」是徐沒有告訴我們的,就是中國鄉村的農民根本想都沒有想過自己的血液樣本竟然成為研究的對象,所以更不會與研究人員糾纏在什麼「知情權」、「利益分享」等研究倫理的問題。
國際規定任何生命科學的研究,被研究者的知情及同意是最重要的原則。去年,《瞭望》周刊的記者親身到安徽的山區,訪問接受過「體檢」的農民。其中岳西縣頭陀鎮的農民儲勉齋,一家四口兩次接受「體檢」,據他描述,「沒有人給他們看過、唸過知情同意書,也不知道與哈佛的合作」;抽血的時候「胳臂從一個小洞伸進布簾裡,醫生在布簾後面,看不見」,也不知抽了多少血。
但是贊助研究的美國千禧年製藥公司卻因為擁有數以萬計貧農的血液樣本,獲得一億美元的投資。它的總裁坦然說:沒有安徽的項目,公司就沒有今天。對徐希平來說,每一項基因資料都隱藏著天文數字的財富。但是對農民來說,除了免費的「體檢」,他們又得到什麼呢?
資料來源:綠色和平、Rural Advancement Foundation
International、GRAIN、《瞭望》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