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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 污 染 者 自 付 」 到 「 用 者 自 付 」李 育 成當 『 污 染 者 自 付 』 概 念 來 到 香 港 之 時 , 很 多 人 還 把 它 神 化 成 未 來 環 保 經 濟 的 典 範 。 這 是 因 為 它 假 設 污 染 者 必 須 為 其 所 製 造 的 污 染 付 出 代 價 , 而 那 個 代 價 就 演 化 成 貨 幣 幣 值 來 衡 量 。 可 是 這 個 概 念 卻 有 先 天 上 的 缺 陷 , 就 是 沒 有 照 顧 現 實 社 會 的 不 平 等 權 力 關 係 。 都 市 人 已 無 可 避 免 製 造 集 體 性 污 染 , 個 人 環 保 根 本 微 不 足 道 。 例 如 , 你 在 大 廈 內 的 水 電 費 用 , 都 已 納 入 了 收 取 污 染 處 理 成 本 的 範 圍 。 這 個 概 念 更 沒 有 指 向 污 染 問 題 的 根 本 源 頭 - 工 業 化 及 都 市 化 。 可 是 , 不 少 跨 國 企 業 卻 為 求 低 廉 的 成 本 , 不 顧 公 義 剝 削 工 人 福 利 , 提 供 惡 劣 的 工 作 環 境 , 破 壞 工 人 健 康 , 而 且 製 造 大 量 污 染 。 這 種 惡 習 還 多 發 生 在 貧 窮 地 區 。 另 外 , 跨 國 企 業 的 權 力 早 已 影 響 全 球 性 貿 易 協 定 , 他 們 往 往 利 用 「 市 場 競 爭 」 的 借 口 , 逃 避 污 染 的 責 任 , 並 反 過 來 指 責 為 他 們 生 產 的 本 土 外 判 商 要 承 擔 污 染 責 任 , 還 有 恃 無 恐 , 威 脅 不 再 來 投 資 。 當 然 最 終 受 害 的 , 還 是 普 羅 工 人 的 生 計 。 而 且 他 們 往 往 很 容 易 把 污 染 的 『 代 價 』 轉 嫁 給 一 般 民 眾 。 因 此 , 企 業 理 應 為 整 個 社 會 發 展 所 產 生 的 污 染 , 付 出 最 大 的 社 會 成 本 。 若 果 讓 現 在 的 『 污 染 者 自 付 』 肆 虐 , 只 會 繼 續 掩 飾 元 兇 的 罪 行 , 民 眾 只 會 繼 續 不 能 享 受 美 好 環 境 的 福 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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