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監察

「 甚 麼 都 不 爭 , 便 坐 以 待 斃 」

─ ─ 訪 問 房 屋 署 工 會 大 聯 盟 召 集 人 林 民 焯 先 生

※ 林 致 良

問 : 最 近 天 頌 苑 短 樁 事 件 , 導 致 最 後 需 要 把 大 廈 全 楝 拆 卸 。 請 問 短 樁 事 件 與 房 委 會 近 年 推 行 的 私 營 化 、 外 判 化 是 否 有 關 ?

林 : 絕 對 有 關 係 的 , 為 了 外 判 化 , 房 委 會 將 不 少 新 工 程 完 全 外 判 。 房 委 會 的 建 築 工 程 自 一 九 七 三 年 迄 今 被 豁 免 於 建 築 物 條 例 之 外 , 因 此 房 署 內 部 定 下 了 嚴 格 的 建 築 工 程 守 則 , 由 一 組 專 業 並 獨 立 於 商 業 利 益 之 外 的 公 務 員 負 責 執 行 。 可 惜 , 以 天 頌 苑 為 例 , 房 委 會 連 這 個 監 管 角 式 也 外 判 了 給 一 家 建 築 師 事 務 所 負 責 , 變 成 商 人 的 營 運 在 毫 無 政 府 監 管 之 下 進 行 , 疏 於 監 管 以 致 偷 工 減 料 的 機 會 相 應 大 增 。

問 : 政 府 高 官 說 私 人 管 理 公 司 的 服 務 質 素 必 然 比 房 署 員 工 的 要 好 。 您 們 同 意 嗎 ?

答 : 高 官 將 兩 者 比 較 , 是 不 恰 當 的 。 公 屋 的 管 理 工 作 , 可 以 量 化 的 工 作 歷 來 都 外 判 給 私 人 承 辦 商 負 責 , 一 般 是 價 低 者 得 。 因 為 支 出 的 全 是 公 帑 , 一 直 以 來 都 是 由 房 署 的 公 務 員 監 督 他 們 。 近 年 房 委 會 引 入 私 人 管 理 公 司 負 責 這 類 監 管 , 但 卻 需 要 房 署 內 的 公 務 員 監 管 這 些 公 司 , 做 成 雙 從 監 管 的 浪 費 。 況 且 , 一 切 設 備 、 管 理 處 、 物 料 等 都 由 公 務 員 負 責 提 供 和 支 援 , 那 些 公 司 只 需 派 人 手 便 可 以 , 差 不 多 是 無 本 的 生 意 。 在 此 情 況 下 , 作 出 兩 者 比 較 , 實 在 是 愚 弄 大 眾 。

問 : 不 少 勞 工 覺 得 私 營 化 、 外 判 化 勢 在 必 行 , 爭 都 無 用 。 您 可 否 以 房 屋 署 工 會 大 聯 盟 三 年 來 的 抗 爭 經 驗 談 談 這 個 問 題 ?

答 :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 今 天 的 香 港 , 愈 來 愈 行 政 主 導 , 政 策 由 特 首 會 同 行 政 會 議 構 思 後 , 幾 乎 便 事 在 必 行 , 而 目 前 的 特 首 會 同 行 政 會 議 接 近 是 「 商 人 主 導 」 , 許 多 政 策 , 尤 其 是 私 營 化 、 外 判 化 , 只 是 想 擴 大 商 機 和 商 人 的 利 潤 , 卻 深 化 了 對 勞 工 的 剝 削 。 那 麼 , 難 道 我 們 便 任 由 形 勢 惡 化 嗎 , 要 默 默 被 加 深 剝 削 嗎 ? 我 們 的 經 驗 是 , 爭 其 上 , 得 其 中 、 爭 其 中 , 得 其 下 、 甚 麼 都 不 爭 , 便 坐 以 待 斃 。

問 : 房 署 私 營 化 已 拍 板 實 行 , 逐 步 遣 散 員 工 。 您 們 工 會 下 一 步 的 爭 取 目 標 是 甚 麼 ? 怎 樣 團 結 更 多 房 署 員 工 和 其 他 部 門 、 行 業 的 工 人 參 加 到 反 對 私 營 化 的 行 列 中 來 ?

答 : 其 實 , 我 們 已 爭 取 到 員 工 暫 時 不 會 被 強 迫 遣 散 , 這 當 然 是 拜 大 聯 盟 的 先 知 先 覺 , 在 部 門 「 放 風 」 時 , 已 發 出 警 覺 , 凝 聚 了 房 署 同 事 的 危 機 感 , 發 動 了 十 多 次 大 大 少 少 的 抗 爭 集 會 , 亦 聯 絡 其 他 部 門 的 工 會 , 獲 得 了 他 們 廣 泛 的 支 援 。 這 是 一 場 持 久 戰 , 因 為 看 不 見 當 局 會 輕 易 願 意 平 衝 各 方 面 的 利 益 , 反 而 是 一 面 倒 傾 向 工 商 界 。 所 以 , 公 務 員 、 資 助 機 構 同 工 以 至 受 僱 於 工 商 界 的 打 工 仔 , 是 我 們 急 於 要 團 結 和 推 行 勞 工 教 育 的 對 象 。 另 外 , 我 要 強 調 , 我 們 要 團 結 一 致 去 抗 爭 , 不 是 團 結 一 致 去 投 降 。 所 以 , 我 們 對 出 賣 勞 工 權 益 的 某 些 工 會 和 工 會 代 表 , 絕 不 能 掉 以 輕 心 , 要 向 群 眾 揭 示 他 們 的 惡 行 , 因 為 他 們 並 非 為 我 們 的 權 益 而 努 力 , 極 其 量 是 替 我 們 搞 些 所 謂 「 善 終 服 務 」 吧 了 。 當 我 們 的 權 益 受 損 了 , 他 們 便 可 向 僱 主 邀 功 以 自 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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