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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工 議 題 入 世 , 工 人 何 所 得 ?
※ Gerard Greenfield 著 美 國 總 統 克 林 頓 在 西 雅 圖 世 貿 會 議 上 提 出 將 保 護 勞 工 的 標 準 加 進 世 貿 的 貿 易 協 議 中 , 被 很 多 工 會 和 民 間 團 體 認 為 是 會 議 的 其 中 一 項 「 勝 利 」 。 為 了 傳 達 美 國 支 持 勞 工 權 利 的 訊 息 , 克 林 頓 更 宣 佈 美 國 將 會 簽 署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 ILO ) 於 1999 年 制 定 的 「 最 惡 劣 童 工 公 約 」 ( 國 際 勞 工 公 約 第 182 條 ) 。 像 美 國 勞 聯 產 聯 ( AFL-CIO ) 這 些 主 流 工 會 , 紛 紛 對 此 表 示 歡 迎 , 認 為 這 是 在 美 國 的 推 動 下 , 世 貿 組 織 開 始 關 注 勞 工 和 工 會 權 利 的 表 現 , 並 視 之 為 改 革 世 貿 的 先 兆 。 美 國 的 雙 重 標 準 在 《 全 球 化 監 察 》 第 三 期 , 我 們 已 解 釋 過 如 果 將 「 社 會 條 款 」 ( social clause ) 加 進 世 貿 後 , 究 竟 有 什 麼 作 用 。 了 解 這 個 問 題 以 後 , 我 們 實 在 不 明 白 為 什 麼 工 會 和 民 間 團 體 會 將 克 林 頓 的 建 議 視 為 「 勝 利 」 。 當 然 , 我 們 歡 迎 美 國 簽 署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最 近 引 進 的 「 最 惡 劣 童 工 公 約 」 , 但 我 們 必 須 指 出 美 國 仍 未 簽 署 原 來 的 「 最 低 年 齡 公 約 」 ( Minimum Age Convention ) 。 後 者 是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底 下 的 核 心 勞 工 權 利 。 兩 者 的 分 別 是 前 者 只 是 針 對 極 端 的 童 工 問 題 , 所 以 就 算 簽 署 後 , 美 國 政 府 仍 然 逃 避 美 國 本 土 普 遍 的 童 工 問 題 。 更 大 的 問 題 是 「 社 會 條 款 」 所 包 括 的 五 項 核 心 勞 工 標 準 , 美 國 政 府 只 是 簽 署 了 其 中 一 項 。 它 在 1991 年 簽 署 了 「 廢 除 強 迫 勞 動 公 約 」 ( 此 時 這 公 約 已 引 進 了 34 年 ) , 而 直 到 現 在 , 它 仍 未 簽 署 保 障 另 外 四 項 核 心 勞 工 權 利 的 國 際 勞 工 公 約 , 包 括 自 由 組 織 權 利 、 集 體 談 判 權 利 、 同 工 同 酬 權 利 和 最 低 工 齡 。 就 算 是 簽 署 了 「 廢 除 強 迫 勞 動 公 約 」 , 美 國 仍 然 經 常 違 反 公 約 。 美 國 的 監 獄 制 度 經 過 近 年 被 私 營 化 和 商 品 化 之 後 , 囚 犯 已 成 為 製 造 商 品 的 廉 價 勞 工 , 為 企 業 賺 取 巨 大 利 潤 。 但 因 為 這 些 監 獄 製 造 的 產 品 並 沒 有 出 口 , 所 以 就 算 世 貿 加 進 了 有 關 強 迫 勞 動 的 社 會 條 款 , 也 根 本 無 助 改 變 這 種 情 況 , 因 為 社 會 條 款 只 是 針 對 國 際 間 貿 易 的 產 品 。 例 如 , 在 中 國 監 獄 製 造 的 產 品 出 口 之 後 , 就 會 在 世 貿 的 社 會 條 款 底 下 構 成 「 不 公 平 貿 易 」 。 而 在 美 國 監 獄 製 造 的 產 品 , 雖 然 同 樣 在 美 國 巨 大 的 本 土 市 場 中 被 消 費 , 但 因 為 沒 有 出 口 , 所 以 美 國 公 司 和 政 府 就 不 受 社 會 條 款 的 影 響 。 工 人 權 利 無 分 國 界 對 於 這 種 雙 重 標 準 , 中 國 政 府 的 回 應 通 常 是 : 「 看 , 美 國 也 有 侵 犯 勞 工 的 情 況 , 美 國 政 府 有 什 麼 資 格 批 評 中 國 ? 」 我 們 也 反 對 雙 重 標 準 , 但 我 們 的 立 場 與 中 國 政 府 有 很 大 的 分 別 。 我 們 關 注 的 問 題 是 監 獄 勞 動 , 無 論 它 發 生 在 中 國 或 美 國 , 無 論 來 自 監 獄 的 產 品 是 內 銷 還 是 出 口 , 我 們 都 一 以 貫 之 地 反 對 。 這 不 是 美 國 或 中 國 的 問 題 , 而 是 國 際 工 人 階 級 的 問 題 。 只 要 工 人 和 工 會 的 權 利 被 侵 犯 , 無 論 發 生 在 那 裡 , 我 們 都 沒 有 理 由 容 忍 。 所 以 問 題 是 , 與 其 慶 祝 美 國 支 持 在 世 貿 加 入 勞 工 標 準 , 勞 聯 產 聯 更 應 該 做 的 是 推 動 美 國 政 府 簽 署 餘 下 的 四 項 核 心 勞 工 權 利 。 接 著 我 們 要 問 的 是 為 什 麼 這 些 核 心 勞 工 標 準 只 是 拿 來 針 對 美 國 的 貿 易 伙 伴 ? 這 顯 示 美 國 政 府 和 勞 聯 產 聯 並 不 關 心 在 美 國 落 實 核 心 勞 工 權 利 。 相 反 , 世 貿 的 社 會 條 款 只 會 用 來 對 付 其 他 國 家 。 這 麼 說 , 美 國 政 府 的 提 議 只 不 過 是 另 一 次 外 交 政 策 的 表 演 , 而 不 是 真 的 關 心 勞 工 權 利 。 反 對 將 社 會 條 款 加 進 世 貿 的 國 家 亦 經 常 扭 曲 勞 工 權 利 去 合 理 化 侵 犯 工 人 的 惡 行 。 像 中 國 、 馬 來 西 亞 和 其 他 發 展 中 國 家 的 專 制 政 府 , 指 核 心 的 國 際 勞 工 公 約 並 不 適 用 於 它 們 國 家 , 甚 至 乾 脆 指 公 約 所 保 障 的 勞 工 權 利 乃 「 西 方 價 值 」 。 這 顯 示 了 勞 工 權 利 怎 樣 又 一 次 被 扭 曲 去 符 合 這 些 政 府 的 利 益 。 我 們 要 清 楚 指 出 ,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的 核 心 勞 工 權 利 , 是 很 基 本 很 基 本 的 勞 工 和 工 會 權 利 , 它 們 具 有 普 遍 意 義 , 所 有 地 方 的 工 人 都 應 該 擁 有 。 在 「 已 發 展 」 和 「 發 展 中 」 國 家 之 間 , 工 人 的 基 本 權 利 是 沒 有 分 別 的 。 所 以 , 我 們 支 持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公 約 的 勞 工 權 利 , 並 認 為 工 人 權 利 不 分 國 界 , 但 卻 反 對 扭 曲 勞 工 權 利 的 社 會 條 款 , 以 及 企 圖 將 社 會 條 款 引 入 世 貿 作 點 綴 的 做 法 。 這 是 什 麼 勝 利 ? 引 進 社 會 條 款 的 最 基 本 問 題 是 , 工 人 的 權 利 與 世 貿 的 自 由 貿 易 體 制 之 間 , 根 本 是 力 量 懸 殊 的 對 比 。 自 由 市 場 政 策 、 私 營 化 、 社 會 福 利 被 破 壞 、 放 寬 對 勞 動 市 場 的 監 管 、 強 大 的 跨 國 企 業 進 一 步 壓 制 勞 工 權 利 等 現 象 , 造 成 工 資 下 跌 、 失 業 增 加 、 生 活 負 擔 上 漲 、 教 育 與 醫 療 服 務 日 益 昂 貴 、 退 休 保 障 被 私 營 化 、 企 業 權 利 膨 脹 等 問 題 , 在 這 些 自 由 貿 易 體 制 所 製 造 的 不 利 處 境 當 中 , 工 人 又 豈 能 單 靠 社 會 條 款 , 組 織 起 來 為 集 體 的 權 利 戰 鬥 ? 世 貿 的 終 究 邏 輯 是 將 所 有 事 物 當 作 商 品 看 待 : 健 康 、 教 育 、 社 會 保 障 、 水 、 傳 統 知 識 、 動 植 物 的 生 命 等 等 , 所 有 東 西 都 是 可 以 被 買 賣 的 商 品 , 為 資 本 家 謀 利 。 世 貿 的 終 極 目 標 就 是 掃 除 所 有 障 礙 , 令 資 本 家 , 尤 其 是 跨 國 企 業 可 以 將 所 有 事 物 變 作 商 品 。 明 乎 此 , 就 知 道 將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的 公 約 放 進 世 貿 的 體 制 , 其 實 是 十 分 諷 刺 的 提 議 。 我 們 可 以 提 醒 大 家 : 1944 年 5 月 10 日 ,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於 美 國 費 城 向 世 人 宣 讀 它 的 目 標 和 宗 旨 時 , 開 宗 明 義 就 說 : 「 勞 動 不 是 商 品 。 」 從 1944 年 的 費 城 到 1999 年 的 西 雅 圖 , 我 們 看 見 「 勞 動 不 是 商 品 」 的 疾 呼 , 消 失 於 世 貿 要 將 一 切 商 品 化 的 體 制 之 中 ─ ─ 這 是 什 麼 樣 的 勝 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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