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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動 準 則 列 入 世 貿 , 並 沒 有 對 付 元 凶Gerard Greenfield , 陳 景 基 譯 有 些 工 會 及 人 權 活 躍 份 子 主 張 , 只 要 世 貿 包 括 一 些 「 核 心 的 勞 工 準 則 」 , 就 能 保 護 基 本 的 工 人 權 利 , 使 自 由 貿 易 受 到 制 衡 。 把 這 些 基 本 權 利 列 入 世 貿 協 議 的 主 張 , 就 被 稱 為 「 社 會 條 款 」 的 主 張 。 支 持 社 會 條 款 列 入 世 貿 的 人 , 基 本 上 是 根 據 下 述 三 大 理 由 : 1. 國 際 勞 工 公 約 太 無 力 , 不 能 阻 止 各 國 違 約 ; 2. 世 貿 被 認 為 比 國 際 勞 工 公 約 較 能 「 說 話 算 數 」 , 因 為 世 貿 可 以 對 違 反 國 際 勞 工 公 約 的 國 家 實 施 貿 易 制 裁 ; 3. 列 入 社 會 條 款 , 可 以 使 世 貿 所 追 求 的 自 由 貿 易 的 社 會 壞 後 果 受 到 限 制 , 並 迫 使 世 貿 較 變 得 較 能 向 社 會 負 責 。 怎 樣 落 實 社 會 條 款 ? 按 照 那 些 人 的 看 法 , 如 果 有 誰 違 反 了 這 些 核 心 準 則 , 別 的 成 員 國 就 可 以 向 世 貿 投 訴 , 然 後 世 貿 就 推 舉 專 家 小 組 去 作 裁 決 , 就 像 世 貿 處 理 一 般 貿 易 糾 紛 一 樣 。 如 果 世 貿 認 為 投 訴 成 立 , 它 就 會 要 違 反 規 則 的 成 員 國 去 作 改 變 , 否 則 就 要 面 對 貿 易 制 裁 。 我 們 以 斯 里 蘭 卡 為 例 吧 。 在 該 國 的 自 由 貿 易 區 , 工 會 是 被 禁 的 。 該 區 差 不 多 所 有 產 品 都 是 出 口 , 包 括 出 口 到 歐 美 的 成 衣 。 禁 止 工 會 明 顯 違 反 了 兩 個 核 心 勞 工 準 則 , 即 工 人 組 織 權 利 及 結 社 自 由 。 若 實 行 社 會 條 款 , 便 意 味 這 些 成 衣 的 入 口 國 , 比 方 說 美 國 , 可 以 向 世 貿 投 訴 。 世 貿 便 會 成 立 專 家 小 組 去 作 審 議 。 小 組 會 得 到 國 際 勞 工 公 約 的 支 持 。 後 者 會 去 調 查 實 情 。 如 果 世 貿 認 為 斯 里 蘭 卡 的 禁 令 有 違 準 則 , 它 就 會 命 令 後 者 廢 止 禁 令 。 如 斯 國 不 從 , 世 貿 就 會 容 許 美 國 貿 易 制 裁 斯 國 , 不 許 其 產 品 出 口 到 美 國 , 這 就 能 令 斯 國 廢 除 禁 令 。 社 會 條 款 真 正 有 效 嗎 ? 雖 然 這 聽 起 來 頗 為 有 效 保 障 斯 國 勞 工 , 但 是 , 如 果 我 們 考 察 一 下 實 際 過 程 , 便 知 道 事 情 並 非 如 此 簡 單 。 必 須 考 慮 下 列 幾 點 : ( 一 ) 只 有 政 府 才 能 向 世 貿 投 訴 。 工 會 、 民 間 團 體 及 其 他 社 會 運 動 團 體 不 能 。 所 以 , 是 否 投 訴 他 國 違 反 公 約 , 全 由 政 府 決 定 。 即 使 美 國 的 工 會 要 求 政 府 投 訴 斯 里 蘭 卡 , 最 後 投 不 投 訴 仍 要 看 美 國 政 府 , 而 當 它 作 決 定 時 , 它 會 連 同 其 他 政 治 、 軍 事 、 經 濟 、 外 交 政 策 來 一 併 考 慮 。 如 此 , 運 用 世 貿 的 社 會 條 款 便 變 成 一 種 外 交 政 策 , 不 再 是 直 接 關 乎 社 會 公 義 或 工 人 權 利 。 所 以 , 支 持 列 入 社 會 條 款 的 工 會 , 實 際 上 是 鼓 勵 強 國 , 通 過 把 工 人 權 利 變 成 其 外 交 及 貿 易 的 討 價 還 價 的 工 具 , 來 任 意 解 釋 何 謂 工 人 權 利 。 ( 二 ) 世 貿 會 把 有 關 違 反 勞 工 準 則 的 投 訴 看 成 為 一 種 貿 易 糾 紛 。 這 意 味 著 , 它 的 裁 決 是 要 看 這 種 違 反 有 否 引 致 不 公 平 貿 易 。 所 以 , 有 關 斯 里 蘭 卡 禁 止 在 自 由 貿 易 區 成 立 工 會 的 裁 決 , 並 非 以 工 人 及 工 會 權 利 被 侵 犯 作 為 依 據 , 而 是 以 這 個 禁 令 有 否 導 致 斯 國 出 口 成 衣 變 得 較 便 宜 , 因 而 同 其 他 國 家 出 口 形 成 不 公 平 競 爭 為 依 據 。 這 樣 就 使 工 人 的 普 遍 權 利 的 真 諦 喪 失 掉 。 一 切 都 是 依 據 「 自 由 貿 易 」 的 原 則 來 裁 決 。 ( 三 ) 依 據 世 貿 裁 決 而 作 的 貿 易 制 裁 , 並 不 限 於 正 處 於 貿 易 糾 紛 中 的 產 品 。 當 美 國 就 香 蕉 貿 易 同 歐 盟 發 生 糾 紛 並 贏 得 裁 決 時 , 美 國 對 歐 盟 的 制 裁 並 不 限 於 香 蕉 , 還 包 括 了 芝 士 及 電 訊 產 品 。 所 以 , 倘 著 美 國 就 斯 里 蘭 卡 的 成 衣 出 口 贏 得 裁 決 , 它 可 以 對 斯 國 任 何 出 口 , 包 括 咖 啡 及 茶 , 實 施 制 裁 。 總 之 , 制 裁 什 麼 全 由 政 府 決 定 。 ( 四 ) 當 世 貿 作 裁 決 時 , 它 只 會 針 對 成 員 國 , 而 不 會 考 慮 在 這 些 國 家 投 資 的 跨 國 公 司 。 讓 我 們 再 看 看 斯 里 蘭 卡 的 自 由 貿 易 區 。 事 實 是 差 不 多 所 有 區 內 的 生 產 都 是 屬 於 外 國 公 司 或 其 分 判 商 , 很 明 顯 , 禁 止 工 會 的 法 令 有 利 於 外 資 , 因 為 這 可 以 壓 低 工 資 及 方 便 僱 主 剝 削 工 人 。 這 些 外 資 包 括 香 港 成 衣 廠 。 這 些 成 衣 都 出 口 歐 美 。 按 照 那 些 人 的 提 議 , 若 把 勞 工 準 則 列 入 世 貿 , 世 貿 就 只 會 針 對 斯 國 政 府 並 對 之 施 加 制 裁 , 而 不 會 制 裁 香 港 或 其 他 國 家 的 外 資 , 盡 管 他 們 才 是 直 接 受 益 於 禁 令 的 人 。 在 世 貿 調 查 的 兩 至 七 年 內 , 香 港 公 司 可 以 為 避 過 日 後 的 貿 易 制 裁 而 轉 移 到 柬 埔 寨 , 幹 著 同 樣 的 勾 當 , 而 斯 國 的 成 衣 及 其 他 出 口 卻 要 承 受 貿 易 制 裁 。 另 一 例 子 是 印 尼 的 運 動 鞋 。 如 果 美 國 對 印 尼 的 製 鞋 業 的 工 人 權 利 的 投 訴 勝 訴 , 美 國 就 可 向 印 尼 的 任 何 入 口 貨 施 以 制 裁 。 另 一 方 面 , 是 Nike, 而 不 是 別 人 , 使 用 著 違 反 工 人 權 利 的 分 判 商 這 一 事 實 , 卻 被 完 全 忽 略 。 在 這 個 例 子 中 , 美 國 跨 國 公 司 從 印 尼 工 人 受 著 壓 迫 中 謀 取 了 暴 利 , 但 世 貿 只 針 對 印 尼 , 而 非 跨 國 公 司 。 從 這 個 角 度 看 , 那 些 主 張 把 勞 動 準 則 列 入 世 貿 的 人 就 是 忘 記 了 全 球 化 這 一 現 實 。 跨 國 公 司 及 其 分 判 商 , 以 至 生 產 過 程 , 都 不 斷 在 國 與 國 間 轉 移 。 而 這 不 過 是 全 球 化 戰 略 的 一 部 份 。 勞 動 準 則 列 入 世 貿 , 並 沒 有 對 付 元 凶 , 卻 只 針 對 國 家 及 其 政 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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